
園林照明中燈光的運用
1.園林照明的類型
燈光能夠照亮周圍的事物,但夜晚的園林并不希望將所有一切全都照亮。有選擇地使用燈光,可以讓園林中意欲顯現各自特色的建筑、雕塑、花木、山石展示出與白天相異的情趣。在燈光創造的光影中,園景會形成一種幽邃、靜謐的氣氛。為實現意想中的效果,大致可采用重點照明、工作照明、環境照明和安全照明等方式,并在彼此的組合中,創造出無窮的變化。
重點照明 重點照明是為強調某些特定目標而采用的定向照明。為讓園林充滿藝術韻味,在夜晚可以用燈光強調某些要素或細部。即選擇定向燈具將光線對準目標,使某些景物打上適當強度的光線,而讓其他部位隱藏在弱光或暗色之中,從而突出意欲表達的部分,以產生特殊的景觀效果。重點照明須注意燈具的位置,使用帶遮光罩或小型的便于隱藏的燈具可減少眩光,同時還能將許多難于照亮的地方顯現在燈光之下,從而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環境照明 環境照明體現著兩方面的含義:其一是相對于重點照明的背景光線;另一是作為工作照明的補充光線。它不是專為某一景物或某一活動而設,主要提供一些必要亮度的附加光線,以便讓人們感受到或看清周圍的事物。環境照明的光線應該是柔和的,彌漫在整個空間,具有浪漫的情調。所以通常應消除特定的光源點,可以利用諸如將燈光投向勻質墻面所產生的均勻、柔和的反射光線,也可采用地燈、光纖、霓虹燈等,形成一種充斥某一特定區域的散射光線。
工作照明 游園、觀景的主體是游客。為方便人們的夜間活動,需要充足的光線。工作照明就是為特定的活動所設。工作照明要求所提供的光線應該無眩光、無陰影,以便使活動不受夜色的影響。并且要注意對光源的控制,即在需要時能夠很容易地被啟閉,這不僅可以節約能源,更重要的是可以在無人活動時恢復場地的幽邃和靜謐。
安全照明 為確保夜間游園、觀景的安全,需要在廣場、園路、水邊、臺階等處設置燈光,讓人能夠清晰地看清周圍的高差障礙;在墻角、屋隅、叢樹之下布置適當的照明,可給人以安全感。安全照明的光線一般要求連續、均勻,并有一定的亮度。照明可以是獨立的光源,也可以與其他照明結合使用,但需要注意相互之間不產生干擾。
2.園林照明的運用
為突出不同位置的園景特征,燈光的使用也要有所區別。園林綠地中照明的形式大致可分為場地照明、道路照明、輪廓照明、植物照明和水景照明。
場地照明 園林中的各類廣場是人流聚集的場所,燈光的設置應考慮人的活動特征。在廣場的周圍選擇發光效率高的高桿直射光源可以使場地內光線充足,便于人的活動。若廣場范圍較大,之內又不希望有燈桿的阻礙,則可根據照明的要求和所設計的燈光藝術特色,布置適當數量的地燈作為補充。場地照明通常依據工作照明或安全照明的要求來設置,在有特殊活動要求的廣場上還應布置一些聚光燈之類的光源,以便在舉行活動時使用。
道路照明 園林道路具有多種類型,不同的園路對于燈光的要求也并不盡相似。對于園林中可能會有車輛通行的主干道和次要道路,需要根據安全照明要求,使用具有一定亮度,且均勻的連續照明,以使行人及部分車輛能夠準確識別路上的情況;而對于游憩小路則除了需要照亮路面外,還希望營造出一種幽靜、祥和的氛圍,因而用環境照明的手法可使其融入柔和的光線之中。采用低桿園燈的道路照明應避免直射燈光耀眼,通?捎脦в姓诠庹值臒艟,將視平線以上的光線予以遮擋;或使用乳白燈罩,使之轉化為散射光源。
建筑照明 建筑一般在園林中具有主導地位,為使園林建筑優美的造型能呈現在夜空之中,過去主要采用聚光燈和照燈,如今已普遍使用泛光照明。若為了突出和顯示其特殊的外形輪廓,而弱化本身的細節,通常以霓虹燈或成串的白熾燈安設于建筑的棱邊,構成建筑輪廓燈,也可以用經過精確調整光線的輪廓投光燈,將需要表現的形體僅僅用光勾勒出輪廓,使其余保持在暗色狀態中,并與后面背景分開,這對于烘托氣氛具有顯著的效果。建筑內的照明除使用一般的燈具外,還可選用傳統的宮燈、燈籠,如在古典園林中,現代燈飾的造型可能與景觀不能很好地協調,則更應選擇具有美觀造型的傳統燈具。
植物照明 燈光透過花木的枝葉會投射出斑駁的光影,使用隱于樹叢中的低照明器可以將陰影和被照亮的花木組合在一起。特定的區域因強光的照射變得絢爛與華麗,而陰影之下又常常帶有神秘的氣氛。利用不同的燈光組合可以強調園中植物的質感或神秘感。
植物照明設計中最能令人感到興奮的是一種被稱作"月光效果"照明方式,這一概念源于人們對明月投灑的光亮所產生的種種幻想。燈具被安置在樹枝之間,將光線投射到園路和花壇之上形成類似于為明月照射下的斑駁光影,從而引發奇妙的想象。
水景照明 各種水體都會給人帶來愉悅,夜色之中用燈光照亮湖泊、水池、噴泉,則將讓人體驗到另一種感受。大型的噴泉使用紅色、橘黃、藍色和綠色的光線進行投射,會產生歡快的氣氛;小型水池運用一些更為自然的光色則可使人感到親切,但琥珀色的光線會把水變黃,從而顯得骯臟,可以添加藍光校正濾光器,將水映射成蔚藍色,以給人以清爽、明快的感覺。
水景照明的燈具位置需要慎重考慮,位于水面以上的燈具應將光源,甚至整個燈具隱于花叢之中或者池岸、建筑的一側,也就是要將光源背對著游人,以避免眩光刺眼。跌水、瀑布中的燈具可以安裝在水流的下方,這不僅能隱藏燈具,而且還可以照亮潺潺流水,變得十分生動。靜態的水池使用水下照明,可能會因池中藻類的影響而變得昏暗,或使水藻之類一覽無遺,使水看起來很臟,較為理想的方法是將燈具抬高使之貼近水面,增加燈具的數量,使之向上照亮周圍的花木,以形成倒影;蛘邔㈧o水作為反光水池處理。
其他燈光 除了上述幾種照明之外,還有象水池、噴泉水下設置的彩色投光燈、射向水幕的激光束、園內大量廣告燈箱等等,此類燈具與其說還保留一部分照明功能,還不如說更多的是對夜景的點綴。隨著大量新穎燈具的不斷涌現,不僅會使今后的園燈有了更多的選擇,它所妝點的夜景也會更加絢麗。
3.園林的燈光處理
園林中的照明設計是一項十分細致的工作,需要從藝術的角度加以周密考慮,猶如對待繪畫,需要將形狀、紋理、色調甚至質感等所有的細節與差異都予以精確地表達,從而達到優美、祥和以及與白晝完全不同的藝術境界。與其他藝術設計一樣,燈光的運用應豐富而有變化。
對于象雕塑、小品以及姿形優美的樹木可用聚光燈予以重點照明,聚光燈的投射能夠使被照之物的形象更為突出。就象藝術展覽館中對待每一件展品那樣,在光線的作用下能使需要強調之處的微小變化得到充分的表現,又使一些不希望為人注意的情節得到淡化,甚至被掩蓋。園林中的聚光照明也是一樣,用亮度較高,方向性較強的光線突出景物的明暗光影,以更為生動的形象吸引人們的視線,使之成為夜色中的主體。正是由于聚光照明所產生的主體感特別強烈,所以在一定的區域范圍內應盡量少用,以便分別主次。
輪廓照明適用于建筑與小品,也適合于落葉喬木,尤其是冬天,效果更好。也就是令樹木處于黑暗之中,而樹后的墻體被均勻、柔和的光線照亮,從而形成一種光影的對比。對墻體的照明應采用低壓、長壽命的熒光燈具,冷色的背光襯托著樹木枝干的剪影能給人以冷峻和靜謐之感。若墻前為疏竹,則搖曳的翠干竹葉猶如一幅中國傳統的水墨畫。
要表現樹木雕塑般的質感,也可使用上射照明。即采用埋地燈或將燈具固定在地面,向上照射,與聚光照明不同的是上射照明的光線不必太強,照射的部位也不必太集中。由于埋地燈的維修和調整都較麻煩,通常用以對一些長成的大樹進行照明;而地面安裝的定向投光等則可作為小樹、灌木的照明燈具,以便隨小樹的生長,隨時調整燈具的位置和燈光。
燈光下射可使光線呈顯出傘狀的照明區域,灑向地面的光線也極為柔和,能給人以內聚、舒適的感覺,所以適用于人們進行戶外活動的場所,如露臺、廣場、庭院等處。用高桿燈具或將其他燈具安裝在建筑的檐口、樹木的枝干之上,使光線由上而下地的傾瀉,在特定的區域范圍內,可形成一個向心的空間。如果在其中舉行一些小行的活動,或布置桌椅讓游人品茗小座,其感覺特別溫馨、宜人。
室外空間照明中最為自然的一種手法是月光照明。利用燈具的巧妙布置,可以實現猶如月光般的照明效果。將燈具固定在樹上適宜的位置,一部分向下照射,把枝葉的影子投向地面;一部分向上照射,將樹葉照亮。這就會形成光影斑駁,隨風搖曳,類似于滿月時的效果。
園路的照明設計也可以予以藝術的處理,將低照明器置于道路兩側,使人行道和車道包圍在有節奏的燈光之下,猶如機場跑道一樣。這種效應在使用塔形燈罩的燈具時更為顯著,采用蘑菇燈也可以較好地達到相近的效果。它們在向下投射燈光的同時,本身并不引起人的注意。如果配合附加的環境照明燈光源,其效果會更好。
在公園綠地中安全照明是其他照明不可替代的,因為人只有在看清周圍的情況后才有安全感。如果人們不能看清行進前方的有無障礙或缺陷,就有可能造成傷害;而缺乏必要照明的墻隅屋角、大樹之下,人們常常會由于不了解那里的情況而產生莫名的恐懼。當然,對于造景而言,安全照明只是一種功能性的光線,在有可能的情況下,應與其他照明相結合,如果單獨使用也須注意不干擾其他照明。
園林照明設計中需要避免如下問題:隨意更換光源類型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原設計的效果;用彩燈對花木照明,有時會使植物看起來很不真實;任由植物在燈具附近生長會遮擋光線;垃圾雜物散落在地燈或向上投射的光源之上會遮擋光線,使設計效果大打折扣;燈具光源過強會刺激人眼,使人難以看清周圍的事物;燈具的比例失調也會讓人感到不舒服。
4.常用的園燈類型
為滿足園林對照明的不同需求,有關的設計部門和生產單位已設計生產出不少相關的產品,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幾類:
投光器:可以將光線由一個方向投射到需要照明的物體,如建筑、雕塑、樹木之上,能產生歡快、愉悅的氣氛。投射光源可用一般的白熾燈或高強放電燈,為免游人受直射光線的影響,應在光源上加裝檔板或百葉板,并將燈具隱蔽起來。使用一組小型投光器,并通過精確的調整,使之形成柔和、均勻的背景光線,可勾勒出景物的外形輪廓,就成了輪廓投光燈。
桿頭式照明器:用高桿將光源抬升至一定高度,可使照射范圍擴大,以照全廣場、路面或草坪。由于光源距地較遠,使光線呈現出靜謐、柔和的氣氛。過去光源常用高壓汞燈,目前為高效、節能,廣泛采用鈉燈。
低照明器:將光源高度設置在視平線以下,光源用磨砂或乳白玻璃罩護,或者為免產生眩光而將上部完全遮擋。低照明器主要用于園路兩旁、墻垣之側或假山巖洞等處,能渲染出特殊的燈光效果。
埋地燈:常埋置于地面以下,外殼由金屬構成,內用反射型燈泡,上面裝隔熱玻璃。埋地燈主要用于廣場地面,為創造一些特殊的效果,也被用于建筑、小品、植物的照明。
水下照明彩燈:主要由金屬外殼、轉臂、立柱以及橡膠密封圈、耐熱彩色玻璃、封閉反射型燈泡、水下電纜等組成。顏色有紅黃綠琥珀藍紫等顏色,可安裝于水下30--1000毫米處,是水景照明和彩色噴泉的重要組成部分。
5.園燈的構造
園燈一般都由燈頭、燈桿、燈座、接線控制箱等組成,可以使用不同的材料,可以設計出不同的造型。如果選用合適,它們能在由山水、花木為主體的自然園景中起到很好的點綴。園燈的造型有幾何形與自然形之分,選用幾何造型可以突出燈具的特征而形成園景的變化;采用自然造型則能與周圍景物相和諧而達到園景的統一。但須注意,園燈在夜晚是用來照明的,燈具形象過于突出會使人難以進一步注意其他景觀要素。一般以堅固耐用、取換方便、安全性高、形美價廉,具有能充分發揮照明功效的燈具構造為選擇的基本要求。
無論何種園林燈具,其光源目前一般使用的有汞燈、金屬鹵化物燈、高壓鈉燈、熒光燈和白熾燈。
汞燈的壽命較長,容易維修,是目前國內園林使用最為普遍的光源之一,其功率從40瓦到2000瓦有多種規格,能使草坪、花木的綠色更加鮮艷。
金屬鹵化物燈比普通白熾燈具有更高的色溫和亮度,所以發光效率高,顯色性好,適用于照射游人較多的地方。但沒有低瓦數的規格,使用受到限制。
高壓鈉燈是一種高強放電燈,能耗較低,能用于照度要求較高的地方,如廣場、園路、游樂園之中,但發出的光線為橘黃色,不能真實反映綠色。
熒光燈因其價格低、光效高、壽命長而被廣泛運用于廣告燈箱,在規模不大的小庭園中使用也較合適,但不適宜于廣場和低溫條件下工作。
白熾燈發出的光線與自然光較為接近,能使紅、黃等顏色更為絢麗奪目,可用于庭園照明和投光照明但壽命較短需經常更換維修。
關于園林照明標準目前我國尚未制訂公園、綠地照明的相關標準,但為了保證照度,一般控制在0.3--1.5LX的范圍。對于桿頭式照明器光源的懸掛高度一般為4.5米,而路旁、花壇等處的低照明器的高度大多低于1米。
6.園林照明設計要點
園林照明的設計及燈具的選擇應在設計之前作一次全面細致的考察,可在白天對周圍的環境空間進行仔細的觀察,以決定何處適宜于燈具的安裝,并考慮采用何種照明方式最能突出表現夜景。與其他景觀設計一樣,園林照明也要兼顧局部和整體的關系。適當位置的燈具布置可以在園中創造出一系列的興奮點,所以恰到好處的設計可以增加夜晚園林環境的活力;但統籌全園的整體設計,則有利于分別主次、突出重點,使園林的夜景在統一的規劃中顯現出秩序感和自己的特色,如果能將重點照明、安全照明和裝飾照明等有機地結合,可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必要的燈具,以節省能源和燈具上的花費。而能與造園設計一并考慮,更能避免因考慮不周而帶來的重復施工。
照明設計的原則應突出園中造型美麗的建筑、山石、水景與花木,掩藏園景的缺憾。園林的不同位置對照明的要求具有相當大的差異,為展示出園內的建筑、雕塑、花木、山石等景物優美的造型,照明方法應因景而異。建筑、峰石、雕塑與花木等的投射燈光應依據需要而使強弱有所變化,以便在夜晚展現各自的風韻;園路兩側的路燈應照度均勻連續,從而滿足安全的需要。為使小空間顯得更大,可以只照亮必要的部分而將其余置于陰影之中;而對大的室外空間,處理的手法正相反,這樣會使大空間產生一種親切感。室外照明應慎重使用光源上的調光器,在大多數采用白熾燈作為光源的園燈上,使用調光器后會使光線偏黃,給被照射的物體蒙上一層黃色,尤其對于植物,會呈現一種病態,失去了原有的生機。彩色濾光器也最好少用,因為經其投射出的光線會產生失真感,對于植物就會造成某種不真實。當然天藍濾光器是一個例外,它能消除白熾燈中的黃色調,使光線變成令人愉快的藍白光。小小的濾光器或其他附件,竟會使整個景觀都發生巨大的改變,這在設計中需要時刻注意的。
燈光亮度要根據活動需要以及保證安全而定,過亮或過暗都會對游人帶來不適。照明設計尤其應注意眩光。所謂眩光是指使人產生極強烈不適感的過亮、過強的光線。將燈具隱藏在花木之中既可以提供必須的照明又不致引起眩光。要確定燈光的照明范圍還須考慮燈具的位置,即燈具高度、角度以及光分布,而照明時所形成的陰影大小、明暗要與環境及氣氛相協調,以利于用光影來襯托自然,創造一定的場景與氣氛。這都應在白天對周圍空間進行仔細的觀察,并通過計算校合,以確定最佳的景觀照明效果。
雖然燈具設置的目的主要用于照明,以便在黑夜也能活動自如,然而布置適宜、造型優美的園燈在白天也有特殊的裝飾作用。燈具的選擇,雖說應優先考慮燈光效果,但其造型也相當重要,尤其是對于那些具有裝飾作用的燈具不能太隨意,也不能太普通,否則難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外觀造型應符合使用要求與設計意圖,強調燈具的藝術性有助于豐富空間的層次和立體感。盡管普通的裝飾燈具在有些場合也會吸引人的注意,但在夜晚,它們一般不是因產生過亮光點而令人不舒服,就是可能亮度不足而達不到照明的要求。所以園燈的形式和位置應在照明需要的基礎上兼顧白天的裝飾作用。依據"佳則收之,俗則擯之"的原則,有些園燈可以置于顯眼的位置,另一些則宜掩藏于花叢樹木之中。
此外還有安全問題需要考慮。園燈位置不應過于靠近游人活動及車輛通行的地方,以免因碰撞損壞而引起危險。在接近游人的地方若需必要的照明,可以設置地燈、裝飾園燈,但不宜選擇發熱過高的燈具,若無更合適的燈具,則應加裝隔熱玻璃,或采取其他的防護措施。園燈位置還應注意方便安裝和維修,為保證安全,燈具線路開關以及燈桿設置都要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漏電和雷擊,并對抗風、防水、氣溫變化有一定的抵御能力。寒冷地區的照明工程,還應設置整流器,以免受到低溫的影響。